

以下申請項目應於報名時繳交「○○考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詳閱所屬考區之簡章內容)。
壹、特殊試題本 | 貳、作答方式 | 參、時間調整 | 肆、試場安排 | 伍、應考服務 | 陸、輔具 | 柒、其他
壹、特殊試題本
試題本別 | 項目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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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試題本 | 將普通試題本放大至A3尺寸。 | |
點字試題本(紙本) | 包含試題及圖冊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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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試題本電子檔(*.brl) | 另提供「點字試題本(紙本)」1份。 | |
NVDA試題本電子檔(*.doc) | 1. 另提供「點字試題本(紙本)」1份。 2. 文字檔製作時,中文語音使用Microsoft Hanhan,英文語音則使用Microsoft Zi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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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若考生因特殊需求需使用兩種試題本,應於報名時提出申請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小組審查。 2. 申請「點字試題本」、「點字試題本電子檔」或「NVDA試題本電子檔」應試之考生: (1). 若另選使用「語音報讀」應考服務,會產生試題無法對應的情況,且仍依原選「試題本別」計分。 (2). 英語(聽力)考試時: ①英語(聽力)試題發音及播音速度皆與一般考生相同,每題播音停頓時間延長1.5倍。 ②無論有無申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於英語(聽力)考試時一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且考試結束前不得 提早離場。 |
貳、作答方式
作答方式 | 項目說明 | 適用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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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作答 | 考生自行畫記或書寫於答案卡(卷)。 | 選擇題型、 非選擇題型皆可 |
盲用電腦 | 1. 考試期間一律由考場提供盲用電腦。 2. 考生自行操作盲用電腦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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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字機 | 考生自行操作點字機作答。 | |
一般電腦 | 1. 考試期間一律由考場提供一般電腦。 2. 考生自行操作一般電腦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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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答案卡(卷) | 1. 放大答案卡尺寸為A4。 2. 數學科放大答案卷與寫作測驗放大答案卷尺寸為A3。 3. 考生自行畫記或書寫於放大答案卡(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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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作答 | 考生口述,監試委員於一般電腦繕打考生口述內容。 | |
試題本畫記 | 考生自行於試題本畫記或書寫選擇題型之答案。 | 限選擇題型 |
參、時間調整
時間調整 | 項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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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5分鐘入場 | 各科提早5分鐘進入試場。 |
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 各科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 |
「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注意事項: 英語(聽力)試題發音及播音速度皆與一般考生相同,每題播音停頓時間延長1.5倍。 |
肆、試場安排
試場安排 | 項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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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試場應試 | 各考區視考場環境安排試場。 |
情緒行為障礙者視情況安排特殊試場 |
伍、應考服務
應考服務 | 項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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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接近音源的座位 | 安排接近講臺前方的座位。 |
免參加英語(聽力)考試 | 限聽覺障礙考生(無論聽障等級)申請。 |
喚醒服務 | 適用於嗜睡症或周期性嗜睡症,或因服用藥物致使嗜睡之考生。 |
語音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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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報讀」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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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輔具
輔具 | 項目說明 | 建議 準備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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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桌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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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備或考場準備皆可 |
擴視機 | 個別適性需求較高,原則上建議由考生自備。 | |
點字機 | 個別適性需求較高,原則上建議由考生自備。 | |
盲用電腦、耳機及印表機 | 提供申請點字試題本電子檔應試考生使用。 | 由考場準備 |
盲用電腦(加裝NVDA螢幕報讀軟體)、耳機及印表機 | 提供申請NVDA試題本電子檔應試考生使用。 | |
一般電腦(作答用)及印表機 | 提供申請一般電腦作答考生使用。 | |
語音報讀播放器 | 提供申請語音報讀應考服務考生使用。 | |
盲用算盤 | 不具計算功能,應附照片供審核。 | 由考生自備 |
人工電子耳 | 報名時,須敘明型號。 | |
搭配FM調頻系統 | 報名時,須敘明發射器及接收器型號。 | |
助聽器 | 報名時,須敘明型號。 | |
放大鏡 | 報名時,須提出申請。 | |
輪椅 | 報名時,須提出申請。 |
柒、 其他
申請其他非「○○考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表列之輔具,請詳述原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審查小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