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音報111年3月16日更新讀
壹、適用說明
項目 | 社會、數學、國文、寫作測驗 自然、英語(閱讀) |
英語(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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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報讀 執行方式 |
考生自行操作 或 監試委員協助操作(備註) | 不提供個別報讀試題隨身碟。 考生統一聆聽講臺英聽USB播放器播音(由監試委員操作)。 |
※備註:需監試委員協助操作報讀USB播放器之考生需於報名時提出申請。
貳、考生考試程序
一、預備鐘響
(一)預備鐘聲響起,監試委員開放考生進入試場。
(二)考生須按指定座位就座,且於入場坐定後,考生不得提前翻開試題本,亦不得提前書寫、畫記、作答。
(三)請依序執行下列程序,準備報讀USB播放器::
- 請勿開啟電源。
- 將耳機插入報讀USB播放器的耳機插孔,並確認已插緊。
- 將報讀試題隨身碟插入報讀USB播放器內。
- 拿出曲目對照表,請確認總曲目數量(寫作測驗不提供曲目對照表,總曲目數量為 1)。
二、考試正式開始
(一)考試正式開始鐘聲響起,考生可戴上耳機,並長按報讀USB播放器電源按鈕開啟電源,開始聆聽試題作答。
(二)考試期間
(三)考試正式開始後
- 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進入試場。
- 考試正式開始後未達30分鐘,考生不得離開試場。
- 英語(聽力)自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至考試結束,考生不得入場亦不得提早離場。
(四)除英語(聽力)外,若考生於考試結束前作答完畢,欲提早離場者,應舉手告知監試委員,並由監試委員執行考試結束之處理程序。
三、考試結束
(一)每節考試結束鐘聲響起,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
(二)待全部試題本、答案卡(卷)及報讀試題隨身碟經監試委員確實清點無誤並收妥後,考生始得離場。
參、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得於考前一日15:00~17:00至考場瞭解試場配置情形。
二、考試過程採以報讀USB播放器播放試題隨身碟方式進行。
(一)報讀USB播放器(含耳機)由考區試務會提供,型號與操作說明可於考前至全國試務會網站查詢。
(二)報讀試題隨身碟隨試題本發放,並於該節考試結束後隨試題本繳回。
三、報讀USB播放器原則上由考生自行操作;若申請需監試委員協助操作且經審查通過者,考試期間應明確告知監試委員需要協助操作的功能(開/關機、播放、暫停、上一首、下一首)。
四、試題內容若含有圖形、表格、特殊符號、形音義辨、區辨整合等無法或不適合以語音報讀方式進行者,請自行閱讀試題本。
五、若合併申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英語(閱讀)考試結束時間為11:50,英語(聽力)考試說明於12:00開始,中間休息時間僅有10分鐘,請特別注意。
六、英語(聽力)考試期間
(一)不提供個別報讀試題隨身碟,考生統一聆聽講臺英聽USB播放器播音(由監試委員操作)。
(二)英語(聽力)試題播放內容包括題幹及選項,發音及播音速度皆與一般考生相同,且每題播音停頓時間至少延長1.5倍。播音範例如音檔三、音檔四。
(三)無論有無合併申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申請語音報讀之考生於英語(聽力)考試時一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考試結束時間為12:50,且考試結束前不得提早離場。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國中教育會考語音報讀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