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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電腦作答

113年1月31日更新

壹、考生考試程序

一、預備鐘響

(一)預備鐘聲響起,監試委員開放考生進入試場。

(二)考生須按指定座位就座,且於入場坐定後,考生不得提前翻開試題本,亦不得提前書寫、畫記、作答。

(三)監試委員宣讀「注意事項」及「考試說明暨試題本封面指導語」。

(四)考生依監試委員指示確認電腦已開機,螢幕已顯示。

二、考試正式開始

(一)考試正式開始鐘聲響起,考生始可依據所申請之試題本別開始閱讀試題。

(二)考試期間,由考生自行操作電腦作答。

    1. 考生應開啟Word新檔案作答。
    2. 考生應將作答檔案儲存於電腦桌面,並於作答期間隨時儲存檔案。
    3. 考生若有計算之需求,可另外開啟空白檔案使用。
    4. 考生繕打時,以使用電腦內建輸入法為主(例如:速成、繁體大易、繁體行列、微軟注音或微軟倉頡等),不另外提供有版權的輸入法。
    5. 繕打格式規範如下:

選擇題型
■應輸入題號及答案。
■字型:16級新細明體。
■行距:單行間距。
■排版方式:直式橫書(由左而右),每行答案以一題為原則。
■繕打示例:附件1
數學
(非選擇題型)
■應輸入題號及答案。
■字型:16級新細明體。
■行距:單行間距。
■排版方式:直式橫書(由左而右)。
■繕打示例:附件2
寫作測驗 ■字型:16級新細明體。
■行距:單行間距。
■排版方式:橫式直書(由右而左)。
■繕打示例:附件3

三、考試正式開始20分鐘後

考試正式開始後,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進入試場。

四、考試正式開始30分鐘後

(一)考試正式開始後未達30分鐘,考生不得離開試場。

(二)除英語(聽力)外,考試正式開始30分鐘後,考生得提早離場,欲提早離場者,應舉手告知監試委員,並由監試委員執行考試結束之處理程序。

(三)英語(聽力)自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至考試結束,考生不得入場亦不得提早離場。

五、考試結束

(一)每節考試結束鐘聲響起,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

(二)待全部試題本、答案卡(卷)及考生作答結果均收回,且經監試委員確實清點無誤並收妥後,考生始得離場。

貳、考生應試注意事項

一、考試前注意事項

(一)考生得於考前一日15:00~17:00至考場瞭解試場配置情形。

(二)英語(閱讀)及英語(聽力)考試結束時間表

  英語(閱讀)考試結束時間 英語(聽力)考試結束時間
無合併申請
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
11:30 12:30
有合併申請
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
11:50 12:50

(三)若合併申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英語(閱讀)考試結束時間為11:50,英語(聽力)考試說明於12:00開始,中間休息時間僅有10分鐘,請特別注意。

二、考試期間注意事項

(一)考試期間,考生自行操作一般電腦作答。

(二)考生應開啟Word新檔案作答。

(三)考生應將作答檔案儲存於電腦桌面,並於作答期間隨時儲存檔案。

(四)考生若有計算之需求,可另外開啟空白檔案使用。

(五)考生繕打時,以使用電腦內建輸入法為主(例如:速成、繁體大易、繁體行列、微軟注音或微軟倉頡等),不另外提供有版權的輸入法。

(六)選擇題型作答時,考生應輸入題號及答案,採16級新細明體,單行間距,以直式橫書(由左而右)方式繕打,每行答案以一題為原則。如附件1

(七)數學科非選擇題型作答時,考生應輸入題號及答案,採16級新細明體,單行間距,以直式橫書(由左而右)方式繕打。作答時,若無法正常輸入符號或數字,考生可改以文字方式輸入計算內容(如「=3 」可以用「根號9等於3」表示)。如附件2

(八)寫作測驗作答時,考生應採16級新細明體,單行間距,以橫式直書(由右而左)方式繕打。如附件3

三、若考生申請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其考試結束時間請參考「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考試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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