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111年3月16日更新
壹、考生考試程序
一、預備鐘響
(一)預備鐘聲響起,監試委員開放考生進入試場。
(二)考生須按指定座位就座,且於入場坐定後,考生不得提前翻開試題本,亦不得提前書寫、畫記、作答。
二、考試正式開始
(一)考試正式開始鐘聲響起,考生依據所申請之試題本別開始閱讀試題並作答。
(二)考試正式開始後
- 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進入試場。
- 考試正式開始後未達30分鐘,考生不得離開試場。
- 英語(聽力)自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至考試結束(12:50),考生不得入場亦不得提早離場。
(三)除英語(聽力)外,若考生於考試結束前作答完畢,欲提早離場者,應舉手告知監試委員,並由監試委員執行考試結束之處理程序。
(四)英語(聽力)考試期間
- 考生統一聆聽講臺英聽USB播放器播音(由監試委員操作)。
- 英語(聽力)試題播放內容為題幹(不包括選項),發音及播音速度皆與一般考生相同,且每題播音停頓時間至少延長1.5倍。
- 英語(聽力)自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至考試結束(12:50),考生不得入場亦不得提早離場。
三、考試結束
(一)每節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
(二)待全部試題本、答案卡(卷),經監試委員確實清點無誤並收妥後,考生始得離場。
貳、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得於考前一日15:00~17:00至考場瞭解試場配置情形。
二、除英語(聽力)外,考生於考試結束前作答完畢,欲提早離場者,應舉手告知監試委員,並由監試委員執行考試結束之處理程序。
三、英語科考試期間
(一)英語(閱讀)考試結束時間為11:50,英語(聽力)考試說明於12:00開始,中間休息時間僅有10分鐘,請特別注意。
(二)英語(聽力)試題播放內容為題幹(不包括選項),發音及播音速度皆與一般考生相同,且每題播音停頓時間至少延長1.5倍。
(三)英語(聽力)自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至考試結束(12:50),考生不得入場亦不得提早離場。
四、延長作答時間20分鐘考試日程表
5月21日(星期六) | 5月22日(星期日) | |||||
---|---|---|---|---|---|---|
上午 | ![]() |
考試說明 | 上午 | ![]() |
考試說明 | |
![]() |
社會 | ![]() |
自然 | |||
10:00-10:20 | 休息 | 10:00-10:20 | 休息 | |||
![]() |
考試說明 | ![]() |
考試說明 | |||
![]() |
數學 | ![]() |
英語(閱讀) | |||
下午 | 12:10~13:40 | 休息 | 11:50-12:00 | 休息 | ||
![]() |
考試說明 | ![]() |
考試說明 | |||
![]() |
國文 | ![]() |
英語(聽力) | |||
15:20-15:40 | 休息 | 備註: ![]() |
||||
![]() |
考試說明 | |||||
![]() |
寫作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