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申請成績證明,申請時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
當年度成績證明
|
歷年成績證明
|
申請資格
|
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
限考生本人或考生之家長、監護人
|
申請時間
|
依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簡章規定辦理
|
即日起
|
費用
|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
繳費方式
|
-
以郵政劃撥至
-
(1)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專戶
-
(2)帳號:19452181
-
請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申請成績證明」。
|
-
以郵政劃撥至
-
(1)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專戶
-
(2)帳號:19452181
-
請於劃撥單通訊欄註明「申請成績證明」。
|
申請方式
|
-
下載並填寫當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申請表(附件1)。
-
繳費並於申請表上黏貼郵政劃撥收據正本及國民身分證(或准考證、健保卡)正面影本。
-
將申請表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師大郵局第264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字樣。
|
-
下載並填寫歷年成績證明申請表(附件2)。
-
繳費並於申請表上黏貼郵政劃撥收據正本及國民身分證(或准考證、健保卡)正面影本。
-
將申請表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師大郵局第264信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成績證明」字樣。
|
寄發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將於收件後7 個工作天內將成績證明以掛號方式郵寄。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將於收件後7 個工作天內將成績證明以掛號方式郵寄。
|
註: 成績證明僅提供各科等級或級分(含說明),並無提供各科作答反應資料。